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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交叉人才培养专项”硕士研究生学位答辩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09 浏览次数: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1年修订)》和《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交叉人才培养专项管理办法》(研生通知〔2024〕1号)(附件1),研究生院拟集中开展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交叉人才培养专项”(以下简称“交叉专项”)硕士研究生学位答辩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已通过2025年上半年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及专家评阅环节的交叉专项硕士研究生

二、答辩要求

1.时间和地点

6月批次:拟于5月21-27日开展

7月批次:拟于6月23-27日开展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材料准备

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报告PPT、专家评阅意见书等

3.汇报时间

报告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答辩委员会

由研究生院确定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答辩秘书由学院推荐人选并担任

5.流程安排

(1)答辩秘书提前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发布答辩公告

(2)主席主持会议并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3)导师介绍学位申请人在学习期间的思想政治、课程学习、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工作情况

(4)学位申请人报告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主要内容,并对依据评阅意见的修改情况进行说明,时间不少于20分钟

(5)答辩委员对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的专业水平、学术规范和创新要求、内容表述等方面进行质询和审查,并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申请人答辩,时间不少于20分钟

(6)答辩委员会采取不记名投票,就是否通过学位答辩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7)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对学位申请人答辩评语、不足之处的修改要求及表决结果

(8)答辩秘书及时将答辩委员会决议书意见反馈给学位申请人,导师督促学位申请人及时修改后定稿

三、工作安排

请相关培养单位于5月16日前、6月20日前提交参加6月、7月批次学位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名单及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信息、答辩秘书建议名单至xueweiban@cau.edu.cn

四、其他事项

1.所有申请2025年上半年学位的交叉专项研究生均需参加统一组织的学位答辩

2.学位答辩考核环节主责导师及合作导师应列席

 

联 系 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62732891

联系邮箱:xueweiban@cau.edu.cn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交叉人才培养专项管理办法——研生〔2024〕1号.pdf

 

 研究生院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