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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换届及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14 浏览次数:

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中国农业大学章程》和《中国农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第六届学位评定委员会任期情况及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实际情况,现就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换届及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 换届及调整范围

现有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任期满4年的需按要求开展换届工作,未满4年的如委员有职务变更、退休或调离等情况的需进行调整,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二、组成人数及人选产生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要求,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由7位以上委员组成,设主席1人,副主席1-2人。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应为校内相关学科的专家,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体产生办法及人选由院务会研究确定。如学院归属管理的学位授权点涉及到其他学院,可吸收其它专家代表参加本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由学院院长担任,或由院长提名并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确定;副主席由主席提名,经全体委员表决通过确定。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是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当然委员人选。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一般为4年,新任委员应能够距离退休年限满4年及以上。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由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兼任。

三、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2025年3月5日前报送学院换届及调整学位评定委员会报告和名单(格式请详见附件3),电子版请发送至xueweiban@cau.edu.cn;纸质版由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西区主楼203办公室。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62732891

 


附件1: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换届及调整清单.pdf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pdf

附件3:【模板】学院(系)学位评定委员会调整、换届的报告及名单.docx

 

 

中国农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