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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生通知〔2024〕5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障我校2024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含基本修业年限内、超出基本修业年限以及提前毕业研究生,以下简称“毕业生”)毕业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毕业生信息核对、毕业生资格自检、延期毕业申请以及毕业材料提交等学籍管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事项 | 工作时间段 | 毕业生办理和确认事项 |
(一)图像信息采集 | 2024年2月29日前 | 毕业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图像信息采集,2024年预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集中采集已完成,未参加集中采集的同学请在2024年2月29日前前往仲恺照相馆补采。(通知详见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组织2024年预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研生通知〔2023〕64号) |
(二)提前毕业生材料提交 | 3月10日前 (2024年6月毕业生) 4月10日前 (2024年7月毕业生)
| 提前毕业生材料(提前毕业申请表、毕业论文目录页、成绩单、培养环节完成情况记录表、3份提前毕业专家推荐意见表(含导师1份);发表学术论文清单)须在3月10日(2024年6月)、4月10日(2024年7月)前审核后统一交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 |
(三)毕业生信息核对 | 2024年3月25日前 | 毕业生须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系统”)中“毕业与学位”—“核对毕业信息”模块完成信息核对。该信息是上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依据,网上核对只有一次,请毕业生务必在规定时间段内按要求认真核对。 如未认真核对,将由毕业生本人承担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如网上信息核对提交后又发现错误,请于3月25日前提交研究生信息修改申请,以上时间段后无法修改。 |
(四)毕业生资格自检 | 毕业(学位)申请前 | 毕业生须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系统”)中“毕业与学位”—“毕业资格自检”模块进行毕业资格自检。只有通过毕业资格自检的学生可发起毕业(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如毕业资格自检有问题,可按系统提示问题联系负责老师解决。 |
(五)延期毕业申请 | 2024年5月1日-5月31日
| 1.延期每年申请一次,统一延期一年(即统一延期到2025年6月),如有申请11月或1月毕业,可到时发起毕业申请。请每位毕业生根据学业进展和就业情况,对毕业时间进行慎重选择。 2.在学位论文送审过程中评审不通过可申请“延期毕业”(已达到最长在校学习年限者不可再延期)。如因个人原因不参加答辩,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3.未达到最长在校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修完培养方案及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完成培养环节,可在达到最长修业年限的前一学期提出申请结业。 4.已接近最长在校学习年限的研究生,研究生院在达到最长在校学习年限的前一学期末给出“温馨提示”。 |
(六)完成毕业(学位) 答辩 | 6月6日前 (2024年6月毕业生) 7月9日前 (2024年7月毕业生)
| 在“综合系统”中进行毕业(学位)答辩申请。答辩程序按“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毕业答辩管理规定”及“中国农业大学学位答辩管理规定”中要求进行。 |
(七)审批毕业生名册 | 学院学位评定委会会后完成 | 各学院在“综合系统”中“毕业管理”模块完成本学期毕业生审批工作。 审批后从“综合系统”中导出打印“毕业研究生名册”由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到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 |
(八)提交毕业生材料 | 6月7日前 (2024年6月毕业生) 7月10日前 (2024年7月毕业生) | 1.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2. 毕业研究生名册 3. 2寸照片1张(须为统一采集的图像) 4. 毕业答辩材料(研究生毕业审批材料、毕业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表决票) 5. 肄业申请材料(肄业申请表、成绩单) 6. 结业申请材料(结业申请表、成绩单、培养环节完成情况记录表) |
(九)办理毕业流转手续 | 毕业一周内 | 1.学院教务老师到研究生院领取毕业证书; 2.毕业生全部线上办理毕业流转审批手续; 3.学院发放毕业证书。 |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学籍管理办公室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