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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生通知〔2022〕52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一、评选范围
担任我校研究生导师5年以上且至少指导2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22年8月31日)的青年导师,包括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不含校外兼职研究生导师。
二、推荐名额
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共评选20名,我校可推荐一人。根据工作安排,各培养单位可推荐1名人选。
三、评选条件
1.坚定政治立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崇高使命;导师和所指导的研究生遵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无学术不端及违纪违法情况。
2.全面落实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师德师风为第一标准,教学科研创新能力为核心能力,在面向基础学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等方面,为研究生人才培养做出卓越贡献的青年导师。
3.五年内所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未出现学术不端、抽检为“问题论文”等情况。
四、工作安排
1.个人申报:凡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导师均可填写推荐表,向所在单位申报。
2.培养单位评审及推荐:各培养单位对照评选条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择优向学校推荐。培养单位需将推荐名单、被推荐人材料在单位内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
3.学校评审及推荐:学校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经学校审定后上报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
五、材料报送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2年9月26日下午17:00点前将签署培养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卓越青年研究生导师奖励基金推荐表》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西区主楼203或东区主楼237),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henql@cau.edu.cn。
联系人:陈巧莲 010-62734816 chenql@cau.edu.cn
李冬梅 010-62731260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