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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中国农业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9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系统总结近年来学校教育教学建设、改革和研究取得的优秀经验成果,大力表彰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充分发挥教学成果奖的引领和激励作用,进一步推动构建中国农业大学高质量教育体系,全面提高学校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同时做好北京市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培育与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评审范围:(1)本届教学成果奖评审范围涵盖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学历教育及非学历教育。本科教学成果由本科生院负责,研究生教学成果由研究生院负责。(2)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教学成果,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2.时间范围:成果原则上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其中,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3.成果类型围绕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研究和实践而取得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加强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应用、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合、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等方面。

二、申请条件

1.成果完成人应为我校在岗的专任教师、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具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校教学或管理工作经历,直接承担我校的教学、教育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

2.成果完成人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风范,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3.教学成果可以由个人单独完成,也可以由多人或多个单位集体完成。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指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的个人。原则上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0人(申报北京市级、国家级成果时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填报完成人人数),主要完成单位(含本校不同二级单位或不同学校)一般不超过3个。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是在成果的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单位。联合申报成果须注明申请人先后顺序和单位顺序。

4.在同等水平情况下,向一线教师倾斜,优先推荐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所取得的成果。

5.鼓励各单位组织综合性、整体性教学成果,鼓励跨单位联合申报成果,努力争取市级、国家级奖。

三、奖项设置

本届教学成果奖在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分别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四、申报要求

1.教学成果需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创新性、实用性、推广性,对提高高等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

2.成果完成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组织申报工作,认真遴选优秀项目,做好对成果完成人的资格审查,确保成果完成人政治表现及师德表现过硬。

3.申报方式:本次教学成果奖采取教师自愿申报、各单位推荐、学校评选的方式。凡申报教学成果奖的个人或集体,均先报所在单位,经各单位审核后向学校推荐,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5天。

4.所有申报材料于20255月9上报,本科研究生教学成果分开上报。成果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成果总结报告支撑材料单位推荐汇总表

1)《中国农业大学教学成果申报书》详见附件Word版和盖章PDF扫描件);

2中国农业大学教学成果总结报告》(详见附件)(Word版和PDF扫描件);

3)支撑材料(仅限1个PDF):包括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电子文档;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封面为支撑材料明细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本或一套)

4)推荐汇总表:推荐单位填报《中国农业大学教学成果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word版和盖章PDF扫描件),并按推荐顺序排序

注意:每一个成果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按照“推荐序号-成果名称”命名。每一个成果的明细材料均按照“推荐序号-成果名称-材料类别”方式命名,例如01-XXX-申报书;01-XXX-成果报告;01-XXX-支撑材料

、成果评审与公布

1.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分别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教学成果进行评审。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实行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接受群众监督。

2.校级成果奖评审后,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分别对拟获奖成果名单通过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结束后,根据公示情况,公布最终获奖名单。

本科生院联系人李璐62737823lilu@cau.edu.cn

研究生院联系人王美玉,62734366wmy10@cau.edu.cn

 

附件:

1.中国农业大学教学成果申报材料(本科).rar

2.中国农业大学教学成果申报材料(研究生).rar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20253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