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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10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2025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需要,上半年研究生学位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分为6月和7月两批次,分别拟定于2025年6月、2025年7月授予学位。为顺利做好学位授予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申请2025年6月7月两批次学位授予的研究生均于3月3日-4月14日内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提出学位答辩申请。

二、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一)时间安排

资格审查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必要前提,需要在学位论文送审前完成。各院系根据学位授予工作总体进度,合理安排资格审查时间。

(二)审查内容与流程

学位答辩资格审查包括学位论文审查、预答辩、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公开发表学术成果审查等内容。

1.研究生提出答辩申请后,各培养单位根据以院系或学科为单位组织资格审查工作。

其中,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于4月8日-10日前往研究生院学位办(西区主楼203)领取入学报名原始材料,在自助打印机上打印成绩单(东区:一教、二教、三教、主楼;西区:新教、主楼),随后联系所在培养单位教务老师和导师,由各培养单位组织资格审查。

2.学位论文预答辩: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毕业后返回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必须进行预答辩。其他类型研究生是否进行预答辩,按各培养单位相关要求执行。

3.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研究生在管理系统提交查重版学位论文,教务老师通过管理系统进行查重,并按照本培养单位(学科)制定的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对检测结果进行审核判定,符合要求的论文方可安排送审。

三、学位论文校级抽查

(一)抽查范围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校级抽查管理办法》(研生〔2021〕1 号),以下研究生学位论文需进行校级抽查送审:

所有博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

部分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按照“随机抽取、重点抽查、二级学科/领域全覆盖”原则进行抽查,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5%。以下几种类型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需进行100%抽查送审:

1.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

2.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人员;

3.往年曾被抽查到,但办理了延期毕业的研究生;

4.上一年度在北京市学位论文抽检中有“不合格”评议意见论文的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校级硕士学位论文抽查中评阅不通过的导师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

5.新获批学位授予点的第一届研究生;

6.新获批导师所培养的第一届研究生;

7.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抽查学位论文的研究生。

(二)硕士学位论文校级抽查时间

3月31日(周一)。由研究生院学位办组织开展,请届时留意详细安排。

四、学位论文送审

(一)校级抽查论文送审

1.送审流程

各培养单位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校级抽查资格审查通过名单(附件1)。若有返回答辩生申请答辩,需同时提交:《中国农业大学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审查表》(附件2)、《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意见》(附件3)、毕业证或结业证复印件、公开发表学术成果(若培养单位有成果发表要求)。如有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申请答辩,需同时提交:《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意见》(附件3)。

具有返回答辩资格的研究生仅限于以下范围:2022年6月及以后获得毕业证或结业证的博士研究生,2024年6月及以后获得毕业证或结业证的硕士研究生。

通过资格审查的研究生在管理系统提交隐去个人信息的PDF版学位论文和相关信息,导师在管理系统中对学位论文和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培养单位统一导出通过导师审核的学位论文、摘要与送审信息汇总表等发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其中,校级抽查硕士论文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匿名送审,博士学位论文按照“3+2模式”,分别由学位办和院系匿名送审。各院系应将匿名送审平台或方式报学位办备案院系送审时应合理制定评阅规则,不得出现倒挂情况,即总体评价为差和不同意答辩是唯一对应关系。鼓励各培养单位通过“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送审学位论文。

校级抽查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返回时间一般为3-4周,研究生院将积极与平台方协调,及时将评阅意见反馈给各培养单位。若有评阅意见不通过需加送等情形,评阅时间将会延迟请研究生和导师预留论文送审和修改时间。

2.时间安排

根据评审周期要求,申请6月批次学位授予的研究生,请参加第一批次论文送审;若第二、第三批次送审的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返回时间较早且其他各项流程顺利,也可申请6月批次学位授予;申请7月批次学位授予的研究生,可参加以上任意一次论文评审。

(二)各培养单位送审

除校级抽查送审的论文外,其他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由培养单位组织送审。请各培养单位摸清拟申请学位研究生的具体情况,预判送审时间,合理安排进度,按流程要求执行双盲送审。鼓励各培养单位通过“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送审学位论文。

申请延迟公开的学位论文由所在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安排送审,各培养单位需严格审批延迟公开学位论文的申请。延迟公开学位论文的评阅费由学位申请人及导师承担,答辩费及延迟公开期满后学位论文送教育部平台匿名抽检评审的费用由学校承担。学校将对延迟公开学位论文进行重点检查,出现问题将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办法》(研生〔2019〕5号)从严处理。

《中国农业大学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4)、《中国农业大学各学院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5)由培养单位随校级抽查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同时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学位答辩完成后,《在延迟公开期限内不扩散学位论文信息的承诺书》(附件6)由培养单位分别装入学生的答辩材料档案袋中随其他材料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五、学位论文答辩

(一)时间安排

6月批次:6月5日(周四)前

7月批次:7月8日(周二)前

(二)答辩要求及方式

各培养单位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1年修订)》(中农大研生字〔2021〕2号)、《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程序》(研生〔2016〕6号)相关规定开展学位答辩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允许线上答辩。

研究生院将组织督导专家开展答辩督导,各培养单位同时应组织专家进行督导,确保答辩工作规范、有序。

六、学位信息核对

(一)核对时间

6月批次:6月5日(周四)前

7月批次:7月8日(周二)前

(二)内容及步骤

研究生答辩结束后,需及时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位信息核对,只有完成学位信息核对才可生成院学位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学位信息采集数据是学校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平台”数据的基本内容,学位信息准确研究生才可在学信网成功进行学位认证。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将会导致后续学位认证出现问题,请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七、召开院学位会并提交材料

各培养单位召开学位会后,形成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并提交材料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一)培养单位提交的材料

学位授予表决票、表决结果、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的决议、博士学位论文评阅费及答辩费支出明细及汇总表,6月批次于6月6日(周五)前提交,7月批次于7月9日(周三)前提交。

研究生学位授予审批表、学位授予材料(存人事档案)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后,直接从管理系统导出并打印盖章,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二)研究生个人提交的材料

1.电子版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授予学位后国家、北京市、学校开展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主要依据,请修改后谨慎提交,论文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须完全一致,一旦提交后,均不得更改或撤回。

电子版学位论文只需在学校图书馆网页提交(提交论文网址链接:http://202.205.86.31:8081/)。为防止集中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导致系统繁忙,请在论文修改完成、并经导师确认定稿后,尽快提交。

6月批次于6月2日-16日提交,7月批次于7月7日-11日提交。

2.纸质版学位论文和答辩材料档案袋

研究生院于7月1日、7月15日分别前往各培养单位收取6月、7月批次的纸质版学位论文和答辩材料档案袋。请研究生在此之前先行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

纸质版学位论文应双面印制,每名研究生提交三份(三份由培养单位分开打包),各培养单位若有留存需求,请在此基础上加收。研究生院收取后将移交至国家图书馆、学校图书馆、中国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情报研究所。

答辩材料档案袋包含材料见本通知附件。若研究生有博士后入站等需求需要复印答辩决议,请在提交至培养单位之前复印完毕。研究生院整理完毕后将移交至学校档案馆。

八、学位授予及学位证书领取

根据上级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学位证书落款日期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日期一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一般于6月中下旬、7月中上旬组织召开,确切日期以实际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安排为准。会议召开后学位证书将在2个工作日内发放至培养单位,研究生在所在单位领取。

同等学力博士需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且公示三个月无异议后,方可获得学位证书。

学位授予信息是在学信网开展学位信息认证工作的依据,研究生院将在校学位会召开后7个工作日内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上报完毕学位授予信息。学校上报结束后,还需上级部门审核通过,研究生学位信息方可认证成功。

九、其他

2025年校级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将于6月份开展,申请7月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将参加次年(2026年)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2025年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通知预计于5月份发布,届时请留意相关通知

 

请各培养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制定本单位的答辩工作安排,并通知到每一位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及其导师。

 

研究生院联系人:

朱老师 010-62732891

苏老师 010-62734937

图书馆论文提交联系人:

雒老师010-62738640

nicholis@cau.edu.cn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务老师为单位联系人

 

 

研究生院   

2025年1月10


附件1-7:表格附件.rar

附件8: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材料档案袋包含材料一览表.pdf

附件9:2025年上半年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