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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生通知〔2024〕28号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工作是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招生资源优化配置、激励导师培养高质量研究生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切实做好2025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导师基本要求
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基本条件详见《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暂行)》(附件1)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基本条件。
二、组织实施
(一)二级招生单位制定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工作实施细则
二级招生单位认真学习科技部印发《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国科发监〔2020〕37号)的通知和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 SCI 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2号)等通知要求,根据本单位学科特点,统筹考虑专任教师规模和近年招生基数,制定本单位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实施细则,明确不同类型导师招生基本要求,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严格审核导师基本条件
学院是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的主体,应严格按照学院制定的导师招生基本条件认真审核。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1.审核导师立德树人情况,重点审核是否出现《中国农业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农大党发〔2019〕39号)中列出的师德失范行为。
2.审核导师科研项目、经费等培养支撑条件是否满足需求。
3.审核导师职称是否相符,年龄是否可确保任职期间(含延退期间)能够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2025年招生导师年龄原则上须符合以下规定:
招生类型 | 学制 | 年龄要求 | 备注 |
硕士生 | 2 | 1967年7月1日之后出生 | 人事处审核通过的延迟退休教师,其延退期间应能够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 |
硕士生 | 3 | 1968年7月1日之后出生 | |
硕博连读生 | 3 | 1968年7月1日之后出生 | |
申请考核博士生 | 4 | 1969年7月1日之后出生 | |
直博生 | 5 | 1970年7月1日之后出生 |
4.审核学院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实施细则中确定的其他要求。
(三)导师资审流程
1.各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登录研究生管理新系统(师),设置导师招生资格申请所需上传附件信息。详见导师招生资格申请审核流程(附件2)。
2.符合申请招生条件和要求的导师,可登录研究生管理新系统(师),完善个人信息后,进行导师资格申请,点击“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进入系统申请页面。填写年度审核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二级招生单位提出申请。每位申请人原则上只能在两个或两个以下二级招生单位提出申请。如申请人在两个二级招生单位招生,须根据申请二级招生单位招生资审条件分别申请,填报两次。为保证导师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与研究生管理系统(师)“导师信息”中所属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一致性,招生相关学科信息将从“个人管理>导师信息”中读取。如导师需修改招生相关学科信息,请在“导师信息”模块中修改。
3.二级招生单位审核。招生单位依据审核条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严格执行师德师风问题“一票否决制”。审核步骤详见导师招生资格申请审核操作指南(附件2)。
4.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系统中下载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评议,获得全体委员1/2以上同意者视为通过,完成线上审核。同时将通过审议的导师名单在本单位网站主页公示7天,2025年导师资审公示地址链接详见附件3。
5.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于6月18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线上提交。
6.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备案。
三、其他说明
1.通过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人数与下达学院的招生指标数不直接挂钩。
2.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启动前将有一次导师招生资格增补机会,仅面向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新增延迟退休且符合招生条件的导师。同时审核2024年度校级抽查、各级抽检中出现1篇“论文评阅不通过”或“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停止其2025年度相应层次研究生招生资格1年(如有硕博连读生已被录取的,延迟一年停招);2024年出现2篇及以上“论文评阅不通过”或“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停止其2025、2026年度所有研究生招生资格2年。
3.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三助津贴管理规定》(研生〔2014〕20号)文件规定,项目资助研究生是导师的岗位职责之一,学校将定期统计研究生助研津贴的支付情况,对于未支付助研津贴的导师,暂停招生导师资格。截止5月13日2023-2024学年未支付研究生助研津贴导师名单请咨询本院教务老师。
4.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暂行)》,未按规定参加导师培训的导师暂停招生资格申请。2023年导师培训要求详见《关于研究生导师参加“四有导师学院”学习的通知》(http://gradsch1.cau.edu.cn/art/2023/11/6/art_37646_996790.html)。未按规定完成2023年导师培训的导师,可登陆“四有导师学院”补学。补学通过后填写导师培训记录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由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汇总后发至指定工作邮箱。经学位办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2025年导师招生资格申请。
联系人:陈老师 62734816 03051@cau.edu.cn
附件: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暂行).pdf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