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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及团队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3 浏览次数:

研生通知20241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农业大学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我校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发挥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的引领示范作用,根据《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评选办法》(研生[2023]14号)(附件1),决定开展2024年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及团队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我校在职在岗的专任研究生导师及导师团队。历年已获得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及导师团队负责人不再参加相应奖项的评选,校外兼职研究生导师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及推荐名额

1.评选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10名,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5个。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最多向学校推荐1名优秀研究生导师和1个优秀导师团队。

   三、评选条件

 校级优秀导师和团队评选条件见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评选办法 

2019年以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导师和团队成员不得参评:

1.导师或所指导的研究生有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序良俗和校规校纪的行为。

2.违反《中国农业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中国农业大学学术道德行为规范》或出现《中国农业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19年修订)所列的师德失范、学术不端行为。

3.所指导的研究生在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中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或校级抽查论文送审评阅不通过。

4.执教过程中出现教学事故,实验室出现安全事故。

5.有其他违法、违纪或违规行为。

四、评选安排

1.个人及团队申报: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导师或团队自愿填写推荐表(附件2、附件3),向所在培养单位申报。

2.培养单位评审、推荐及公示:各培养单位组织评选,对照评选条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向学校推荐,各培养单位所在二级党组织应对申请者进行政治审查,相关学位评定委员会择优确定推荐名单,被推荐人材料应在本培养单位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评选结果填入附件4、附件5,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3.学校评审、公示并审批: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五、材料报送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4年3月25日上午12:00点前将签署培养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1.《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附件2);

2.《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附件3);

3.《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

4.《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5)。

六、工作要求

优秀研究生导师及团队的评选与推荐是学校人才培养和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工作,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务必按照规定时间、程序完成推荐工作。

联系人:陈老师  010-62734816   chenql@cau.edu.cn      

收材料地址:西区主楼203或东区主楼237

邮箱:chenql@cau.edu.cn

附件:

1.《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评选办法

2.《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

3.《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

4.《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5.《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人选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年3月12日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评选办法.pdf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docx

附件3: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docx

附件4: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人选汇总表.docx

附件5: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