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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6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研生〔20217号)(附件1),研究生院近期开展兼职导师遴选和聘任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和聘任原则

1.兼职导师遴选须严格贯彻《中国农业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中农大党发201895号)规定,坚持以德为先,严把政治标准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注重师德师风考察。

2.兼职导师应以二级培养单位、学科发展的紧迫需求或重大科研平台建设的整体布局为出发点,实行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分类遴选。其中,遴选和聘任学术学位兼职导师应有利于提高前沿和新兴交叉学科导师队伍的指导能力,促进学科发展;遴选和聘任专业学位兼职导师应有利于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有利于优化专业学位导师队伍结构,有利于支撑专业学位特色培养。

3.聘任兼职研究生第一指导教师时,必须由学位授权点提出明确需求及聘任理由,并提交拟聘者的相应业绩和佐证材料,经二级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后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二、兼职导师的基本条件

兼职导师的基本条件详见《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研生〔20217号)(附件1)。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20211220日前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研生〔20217号)(附件1),由申请人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准备相关业绩和佐证材料,向所属二级培养单位提交申请。

特别注意: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2.二级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根据兼职导师聘任原则、基本条件以及学位点研究生培养的实际需要,各二级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申请人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20211229日下午5点前将申请兼职第一指导教师的《中国农业大学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 2)、《中国农业大学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3)、中国农业大学兼职博士生第一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4以及相应业绩和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盖章版各一份交学位办初审。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研究生院将通过初审的研究生兼职第一导师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4.校内公示。研究生院将初步取得聘任资格的兼职研究生第一导师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获得相应层次兼职研究生第一导师资格新增研究生兼职第一导师无须参加聘任第一年的研究生招生资格年度审核,直接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

5.校院两级聘任兼职第一导师由学校聘任并颁发聘书,兼职第二导师由学院聘任并颁发聘书。

四、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培养单位严格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附件1)文件要求组织好兼职导师的遴选和聘任工作,合理确定专兼职导师队伍规模,提高导师队伍质量和水平。

2.聘期中的导师,不参加此次遴选。我校兼职导师的聘期为四年,已到期并拟续聘的兼职导师需重新申请,履行聘任手续。

3.聘任到期的兼职第一导师名下若仍有未毕业的研究生,需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延期申请表》(附件5),并向所属二级培养单位提交申请,经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审批通过,聘期可延长至名下研究生毕业时间。

  

联系人:陈巧莲     联系电话:62734816

电子邮箱:chenql@cau.edu.cn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兼职指导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pdf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docx

附件3:中国农业大学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4-中国农业大学兼职博士研究生第一指导教师推荐表.docx

附件5-中国农业大学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延期申请表.docx

 

                                                                                                    研究生院

                                   2021126